们于2000年按农村习俗办理了婚礼,但没有办理结婚证,之后生育了一个女儿。现在感情不和,我想提出“离婚”,但因为结婚时,男方给付了我三万元的彩礼。男方同意“离婚”,但要我退还彩礼金,请问我可以提出离婚吗?我们生育的子女和财产问题怎么办?对方要退还彩礼有依据吗?
举一反三
- 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现提出离婚的,给付彩礼一方可以请求返还彩礼。
-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A: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B: 接受彩礼一方提出离婚的 C: 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离婚时要求返还彩礼的 D: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离婚时要求返还彩礼的
-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的情形有() A: 当时给付彩礼是因为感情好 B: 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现提出离婚的 C: 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现提出离婚的 D: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的情形有() A: 当时给付彩礼是因为感情好 B: 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现提出离婚的 C: 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现提出离婚的 D: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E: 给付彩礼的返还适用普通的诉讼时效两年的规定
- 叙述离婚时关于彩礼退还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