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三去世后,其母亲不胜打击也去世了,留下80万遗产,没有立遗嘱,那么张三的儿子具有代位继承权()
举一反三
- 张三在其父之前去世,家中还有张三母亲、张三妻和儿子,同时,张三有一哥一姐,请问其父去世后留有的80万遗产,张三的儿子能分配到多少万?() A: 80万 B: 60万 C: 40万 D: 20万
- 丁有三个儿子,丁一、丁二、丁三,丁去世后,没有留遗嘱,那么三个人对遗产可以( )方式分割
- 两夫妇生有一子一女。立下共同遗嘱,内容是:“我们夫妻共同订立遗嘱,决定我们两个人中先去世的一方的遗产由另一方继承。后去世的一方的遗产由儿子继承后留给孙子。其他人均没有继承权,我们夫妻二人无论谁先去世,另一方不得更改或撤销本遗嘱。”并将遗嘱进行了公证。后来,父亲去世,母亲在父亲去世3个月又立下新遗嘱,内容是:“我现在决定撤销共同遗嘱,根据目前我的生活起居状况,将房产在我去世以后遗留给女儿继承。”而且这份遗嘱也进行了公证。在母亲也去世后,对于遗嘱执行发生争议,如下说法正确的是: A: 以被继承人的最后的遗嘱为准,房产由女儿继承 B: 单方不能变更共同遗嘱,应当由儿子继承 C: 共同遗嘱有效,但是母亲在其可以处分的遗产范围内,可以变更遗嘱,儿子和女儿应当各分得一半 D: 母亲立的第二份遗嘱实际上撤销了共同遗嘱,父亲的遗产由其法定继承人女儿和儿子继承,母亲的遗产则根据遗嘱由女儿继承。即儿子继承房产的1/6,女儿继承房产的5/6
- 张三45岁,有个幸福的家,美貌的妻子、可爱的儿子和慈祥的母亲。不幸的是有一天出车祸去世了,留下财产共计6万元,母亲、妻子、儿子都争着继承遗产,最后乡领导决定他们三人各得两万元。
- 张三父亲去世了,分配前张三意外死亡,家中还有其母,其妻,其子,同时还有一哥一姐,其父60万遗产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