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口公司与某外商订立一出口合同,规定货物分两批装运,支付条件为即期不可撤销信用证。对方按约开来限定通知行议付的信用证,经审核无误,第一批货物随即装运,我出口公司在规定交单期限内向通知行交单议付,通知行经审单认可后向出口公司议付了货款,接着,开证行也向议付行作了偿付。出口公司正准备发运第二批货物时,我通知行忽接开证行电传,声称开证申请人收到第一批货物后,发现品质不符合合同规定,要求拒付第二批货物的货款,据此,请通知受益人停止发运第二批货物,如已发运,则不要再议付该项货款。我通知行在与出口公司联系后,立即回电拒绝。试分析我通知行这样做是否有理?为什么?
举一反三
- 中国出口公司与某外商订立一出口合同,规定货物分两批装运,支付条件为即期不可撤销信用证。对方按约开来限定通知行议付的信用证,经审核无误,第一批货物随即装运,中国出口公司在规定交单期限内向通知行交单议付,通知行经审单认可后向出口公司议付了货款,接着,开证行也向议付行作了偿付。出口公司正准备发运第二批货物时,中方通知行忽接开证行电传,声称开证申请人收到第一批货物后,发现品质不符合合同规定,要求拒付第二批货物的货款,据此,请通知受益人停止发运第二批货物,如已发运,则不要再议付该项货款。中方通知行在与出口公司联系后,立即回电拒绝。试分析中方通知行这样做是否有理?为什么?
- 某出口公司收到国外开来的一份不可撤销议付信用证,正准备按信用证规定发运货物时,突然接到开证行的通知,声称开证申请人已经倒闭。对此,出口公司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 我国某公司于外商签订一份非常有利的出口合同,合同规定以信用证方式支付。在我公司正准备发运货物时,突然接到通知行转来的开证行传真通知,告知我方,由于开证人已宣布破产,无力支付,请我公司不要发运货物。请分析说明,我方不应该发运这批货物。
- 某出口企业收到一份国外开来的不可撤销的即期议付信用证,正准备按信用证规定发运货物时,突接开证银行通知,声称开证申请人已经倒闭,拒绝付款,开证行拒付合理。
- 、某出口企业收到一份国外开来的不可撤销即期议付信用证,正准备按信用证规定发运货物时,突接开证银行通知,声称开证申请人已经倒闭,停止装运,否则开证行拒绝付款。对此,出口企业应如何处理?依据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