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必须向失业保险并轨?
举一反三
- 推进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与失业保险制度并轨,将企业裁员逐步依法纳入失业保险或城市低保范围。
- 我国目前的3条社会保障线指的是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城市房民最低生活保障。
- 当前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首先要坚持完善下列“保障线”制度( ) A: 失业保险 B: 医疗保险 C: 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 D: 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 某国有企业安排职工下岗,部分年龄偏大职工担心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后,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期限到期要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而要求企业按进中心下岗职工的保障水平发放基本生活费,但不签订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协议。请问这种情况下,企业是否应将其做为下岗职工对待发放基本生活费?
- 当前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首先要坚持完善的“保障线”制度有 A: 失业保险 B: 养老保险 C: 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D: 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