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出口某化工原料,共500吨,合同与来证均规定麻袋装,但我到装船发货时发现麻袋装货物只够450吨,剩下的50吨便以塑料袋充抵,请问这样做合理吗?
举一反三
- 案例分析:某化工出口公司出口某种化工原料,共500公吨,合同与信用证均规定使用麻袋包装货物。但到装船时该公司才发现只剩下够装450公吨货物的麻袋,为了保证及时装船,遂决定改用塑料袋包装剩下的50公吨货物。结果,买方以卖方违反合同包装条款为由拒收货物并索赔,这种做法合理吗?
- 某化工厂出口某化工原料,共500吨,合同与信用证规定使用麻袋包装货物。该公司装船时发现麻袋只够装450吨货物,为保证及时装船,决定改用塑料袋包装剩下的50吨货物。结果,买方以卖方违反合同包装条款为由拒收货物并索赔。请问买方这种做法对吗?
- 袋装水泥以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一出厂时间、同编号()为一批。 A: A500吨 B: B400吨 C: C300吨 D: D200吨
- 我国某外贸公司出口玉米约1000吨,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该公司发货时,最多可以装运( )吨
- 水泥进场试验要求为袋装不超过()吨,散装不超过()吨为一批,每批不少于一次抽检。() A: 200;400 B: 300;500 C: 200;500 D: 300;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