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武十年(1377年),朱元璋设立通政使司作为皇帝的“喉舌之司”,主管章奏出纳和封驳,稍夺中书省的“关白”之权。
举一反三
- 洪武十年(1377),朱元璋设立()作为皇帝的“喉舌之司”,主管章奏出纳和封驳,稍夺中书省的“关白”之权。 A: 内阁 B: 都察院 C: 大理寺 D: 通政使司
- 1377年,明太祖设通政使司作为皇帝的“喉舌之司”,主管章奏出纳和封驳,后又下令凡奏不得先禀告中书省。明太祖的这些举措意在() A: A弥补废除丞相出现的权力空白 B: B进一步完善中央政权机构 C: C提高中央政权机构的行政效率 D: D大力加强君主的专制权力
- 关于明代行政机构和权力的描述,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①空印案、郭桓舞弊案、胡蓝之狱、移官案、刘基案,都属于明太祖时期的大案 ②明代“三司”长官及其对应职责是:布政使一民政、财政,按察使一司法,都指挥使一军政,转运使一航运管理 ③洪武十三年(1380年),朱元璋设置春官、夏官等四辅官,命其详看奏章、协赞政务。次年,又仿宋制设立华盖殿、武英殿、文渊阁、东阁等殿阁大学士。这些是后来军机处的雏形 ④洪武十年(1377年),朱元璋设立通政使司作为皇帝的“喉舌之司”,主管章奏出纳和封驳,稍夺中书省的“关白”之权 ⑤洪武二十八年六月,朱元璋宣布“以后嗣君不许议置宰相;大臣如敢奏请者,处以重刑”,此举彻底解决了中国历史上君权与相权之间的矛盾 ⑥洪武十八年(1385年)十一月,朱元璋亲自颁布了《诰敕》,汇集了大量案例,作为《大明律》的司法依据 A: ①②③④⑤ B: ②③④⑥ C: ①②③⑥ D: ①④⑤⑥
- 通政使司设于洪武十年(1377年),其前身是察言司,职能是疏通政事。
- 洪武九年,明太祖朱元璋下令将行中书省改为承宣布政使司,简称“布政司”“布政使司”“藩司”,派布政使到地方掌管一省之民政与财政。明太祖这一改革的主要目的是 A: 抑制地方藩王割据势力 B: 提高地方机构的行政效率 C: 削弱丞相行政管理职权 D: 改变地方权力过大的弊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