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05
    甲公司于2016年10月7日与乙公司达成电脑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于2016年11月20日前向乙公司提供符合要求的电脑20台,乙公司于合同签订后先支付5万元,余款5万元于2016年11月30日前支付,在乙公司付清全部价款之前,甲公司保留所有权。乙公司支付5万元后,甲公司交付了10台符合要求的电脑。2016年11月7日人民法院受理了甲公司破产申请。管理人要求解除该合同,并要求乙公司返还20台电脑。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 管理人有权解除该买卖合同
    B: 管理人有权要求乙公司向其返还10台电脑
    C: 乙公司可以以没有违反约定支付价款为由拒绝交付电脑
    D: 乙公司可以以将电脑出卖为由拒绝交付电脑
    E: 若乙公司将10台电脑交付管理人后,已经支付的5万元价款作为共益债务清偿
  • 举一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