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我国关于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条件的规定。
举一反三
- 简述我国拒绝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条件。
- 关于外国判决在我国法院的承认与执行,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 外国法院判决依照互惠原则予以承认 B: 申请承认执行的应当是外国法院发生效力的判决和裁定 C: 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承认执行 D: 外国法院可以依照与我国缔结的条约的规定申请承认执行
- 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条件
- 关于国际民商事诉讼判决的承认与执行,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 A: 对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是执行的前提条件,但承认并不必然导致执行 B: 各国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主要依据是国际公约 C: 在不存在双边或者多边条约来协调和规范与其他国家之间相互承认和执行对方的法院判决的情况下,各国一般是根据互惠原则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 D: 互惠必须以外国法承认本国法院判决为前提,并且内外国法院相互承认执行判决的条件必须对等
- 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