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澳门回归祖国10周年之际,崔世安当选为澳门特区第三任行政长官。崔世安领导的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享有()。 ①行政管理权 ②立法权 ③独立司法权和终审权 ④外交和国防事务权
A: ①②③④
B: ①②③
C: ①②
D: ①
A: ①②③④
B: ①②③
C: ①②
D: ①
举一反三
- 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三任行政长官选举于2009年7月26日上午l0时在澳门东亚运动会体育馆国际会议中心举行。()以282票当选为澳门特区第三任行政长官人选。 A: 何厚铧 B: 董建华 C: 崔世安 D: 曾荫权
- 根据《中葡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除外交和国防事务属中央人民政府管理外,澳门特别行政区享有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 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三任行政长官选举于2009年7月26日在澳门国际会议中心举行,崔世安以高票当选。2009年10月国务院总理温塞宝主持召开国务院会议,决定任命崔世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三任行政长官,这表明()。 A: 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权 B: 我国是单一制国家,中央领导地方 C: 国务院对特别行政区有行政管理权 D: 中央对特别行政区给予特别地位
- 香港、澳门等我国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权,它们享有() A: 独立的外交权和防务权 B: 立法权 C: 行政管理权 D: 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 “一国两制”下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权,下列不属于特别行政区自治权的是() A: 立法权 B: 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C: 外交和国防事务权 D: 行政管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