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16
    甲、乙、丙三人共同成立了一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以非专利技术出资,乙、丙则以现金出资。公司成立后,丁经全体股东同意成为新的投资人。但不久发现甲出资的非专利技术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此时应( )。
    A: 重新估价并重新确定出资额
    B: 取消甲的股东资格,其不足部分由乙、丙、丁三人分担
    C: 由甲补足出资,乙、丙二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D: 由甲补足出资,乙、丙、丁三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 举一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