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16
    甲、乙、丙三人共同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以非专利技术出资,乙、丙则以现金出资。公司成立后,丁经全体股东同意成为新的投资人。但不久发现甲出资的非专利技术的实际价额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此时应当( )
    A: 重新估价并重新确定出资额;
    B: 取消甲的股东资格,其不足部分由乙、丙、丁三人分担;
    C: 由甲补足出资,乙、丙二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D: 由甲补足出资,乙、丙、丁3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 举一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