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规定:数量1000公吨,散装货,不许分批装运,卖方交货时因备货不足少交50公吨,商业发票显示为950箱,银行因单证不符而拒付.
举一反三
- 一合同,国外开来信用证规定:数量1000公吨,散装货,不准分批装运,单价为250美元/公吨CIF悉尼,卖方装货时多装了15公吨,问银行是否会以单证不符而拒付?
- 某公司与国外某农产品贸易有限公司达成一笔出口小麦的交易,国外开来的信用证规定:“数量为1000公吨,散装货,不准分批装运,单价为250美元/公吨CIF悉尼,信用证金额为25万美元……”但未表明可否溢短装。卖方在依信用证的规定装货时,多装了15公吨。问:(1)银行是否会以单证不符而拒付?为什么?(2)《公约》对交货数量是如何规定的?
- 国外开来信用证规定,散装货,数量为1000公吨,总金额为50万美元,不准分批装运。根据国际商会《UCP600》规定,卖方
- 某公司与国外某农产品贸易有限公司达成一笔出口小麦的交易,国外开来的信用证规定:“数量为1000公吨,散装货,不准分批装运,单价为250美元/公吨CIF悉尼,信用证金额为25万美元......”但未表明可否溢短装。卖方在依信用证的规定装货时,多装了15公吨。请问:(1)银行是否会以单证不符而拒付?为什么?(2)《公约》对多交货是如何规定的?
- 信用证规定:数量约1000公吨,USD100.00/箱,信用证金额USD100000.00,卖方最多可以装多少? A: 1000公吨 B: 950公吨 C: 1100公吨 D: 900公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