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15
    关于纳税人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 纳税人无任职雇佣单位的,主要工作城市为受理其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税务机关所在城市。
    B: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C: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
    D: 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可以同时分别享受住房垫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 举一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