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有病毒性肝炎(甲型、戊型)、活动性肺结核人员不允许从事和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举一反三
- 患有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病毒性肝炎(甲型、戊型)、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的人员,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 下列哪类人员可以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A: 痢疾 B: 甲型病毒性肝炎 C: 活动性肺结核 D: 心脏病
- 下列哪些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A: 痢疾 B: 甲型病毒性肝炎 C: 活动性肺结核 D: 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
- 下列哪些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A: 痢疾 B: 甲型病毒性肝炎 C: 活动性肺结核 D: 心脏病 E: 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
- 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疾病的人员,治愈前可以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