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16
    2001年6月5日,甲、乙双方签订了买卖1000吨烟煤的合同。约定:甲方的交货期是2002年1月至3月底,甲方一次性交货,并负责运输。至2002年1月20日,甲方通知乙方,无力履行合同。2002年3月1日,乙方通知甲方解除合同,甲方于2002年3月4日收到解除合同通知,2002年3月6日,甲方将货送至乙方,乙方予以拒绝,甲方被迫将该批烟煤存放在丙处。2002年3月8日,因为出现罕见暴雨,露天存放的烟煤流失甚多。问: 乙方可否在3月底以前起诉甲方( )
    A: 不能,必须等到合同期限届满之后
    B: 能,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C: 能,可以要求对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D: 不能,应先提交仲裁机构仲裁
  • 举一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