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16
    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记载以下内容( )的年度报告,并予公告:
    A: 公司概况;
    B: 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经营情况;
    C: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介及其持股情况;
    D: 已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情况,包括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十名股东的名单和持股数额;
    E: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 举一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