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不经公布,就不具有效力
举一反三
- 法律不经公布,就不具有效力;同时,法律一经公布,即具有普遍约束力。
- 下列关于法律效力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是()。 A: 法律应使人知晓,不知者不为罪 B: 法律不经公布,就不具有效力 C: 在现代社会,法律完全不具有溯及力 D: 法律效力高低取决于它的强制性程度
- 法谚云:“法官是会说话的法律。”对此,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 (1.0) A: 法律不经适用,则不具效力 B: 法律不经裁判,则不生义务 C: 法律不经解释,则不可适用 D: 法律不经法官,则无从解释
- 下列关于法的效力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 一切法律的效力级别高低和范围大小是由宪法和宪法性法律所规定的 B: 法律不经公布,就没有效力 C: 有效的合同也具有法律效力 D: “法律仅仅适用于将来,没有溯及力”,这项规定在法学上被称为“从新原则”
- 关于法律的效力,表述正确的是( )。 A: 法律不经公布,就不具有效力 B: 一切法律的效力级别高低和范围大小是由刑法、民法、行政法等基本法律所规定的 C: “法律仅仅适用于将来,没有溯及力。”这项规定在法学上称为“从新原则” D: 法律生效后,应该使一国之内的所有公民知晓,所谓“不知法者得免其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