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中,第三学段对识字与写字能力第二条规定硬笔书写____,行款整齐,有一定的速度。
举一反三
- 根据《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下列关于写字教学阶段目标的表述正确的一项是() A: 第二学段要求学生能用硬笔书写正楷字,做到规范、端正、整洁 B: 第二学段要求学生能用毛笔描红正楷字帖 C: 第三学段要求学生能用硬笔书写行书,行款整齐,力求美观,有一定的速度 D: 第三学段要求学生能用毛笔字书写行书,在书写中体会汉字的优美
- “硬笔书写楷书,行款整齐,有一写的速度”是第四学段的写字要求。
- 第三学段写字教学硬笔书写正楷的具体要求是 A: 行款整齐 B: 力求美观 C: 有艺术感 D: 有一定的速度
- 下列关于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中对识字与写字的目标与内容的表述,不属于7—9年级学段的是______。 A: 能熟练地使用字典、词典,独立识字,会用多种检字方法。累计认识常用字3500个左右 B: 写字姿势正确,有良好的书写习惯 C: 硬笔书写楷书,行款整齐,力求美观,有一定的速度 D: 临摹名家书法,体会书法的审美价值
- 现行语文课程标准降低识字数量的要求,在“识字写字”的要求中()没有变化。 A: 第一学段 B: 第二学段 C: 第三学段 D: 第四学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