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_习、生活期间所受人身损害的责任承担,应当适用何种归责原则?
举一反三
- 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所受人身损害的责任承担,应当适用何种归责原则? A: 过错推定责任原则 B: 无过错责任原则 C: 过错责任原则 D: 公平责任原则
- 关于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权责任承担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不管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有没有过错,都应当承担责任 B: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的是一种过错责任 C: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学校不承担责任 D: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连带责任 E: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不管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有没有过错,都不承担责任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 )责任。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承担侵权责任。 A: 教师 B: 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法人 C: 管理者 D: 侵权人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未尽到管理职责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