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GSP第第十一条规定:企业应当对药品供货单位、购货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评价,确认其质量保证能力和质量信誉。请问评价的主要内容是什/z,?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的“必要时”如何理解?
举一反三
- 企业应当对药品供货单位、购货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评价,确认其质量保证能力和质量信誉,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
- 新版GSP要求企业对药品供货单位、购货单位的()进行评价,确认其()和质量信誉,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
- 企业应当对药品()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评价,确认其质量保证能力和质量信誉,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 A: 供货单位 B: 生产企业 C: 购货单位 D: 使用单位 E: 检验单位
- 企业应当对药品()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评价,确认其质量保证能力和质量信誉,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
- 新版GSP第六十一条要求,企业在采购活动中必要时应当组织实地考察,对供货单位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评价。此“必要时”又指的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