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责任中被告可以提出的抗辩有哪些?
(1)担保的排除或限制;(2)承担疏忽或相对疏忽;(3)自担风险;(4)非正常使用产品或误用、滥用产品;(5)擅自改动产品;(6)带有不可避免的不安全因素的产品。
举一反三
内容
- 0
根据美国产品责任法,产品责任诉讼中的被告可以提出某些抗辩以减轻或免除责任。具体为:()。 A: 凡原告非正常使用或误用、滥用产品而致自己遭受损害的,被告可以此为抗辩理由 B: 凡原告擅自改动产品,改变了产品的状态或条件而致其损害的,被告可以此要求免责 C: 如果某产品是带有不可避免的不安全因素(如药品,其有治疗作用,同时也有毒副作用)的产品,被告可要求免责 D: 根据不同起诉理由寻找同一个抗辩事由
- 1
被告在侵权之诉中才能提出的抗辩有()。 A: 擅自改动产品的抗辩 B: 与有疏忽的抗辩 C: 担保的排除或限制的抗辩 D: 相对疏忽的抗辩
- 2
美国产品责任法中,被告可以提出的抗辩不包括( ) A: 担保的排除与限制 B: 组装危险 C: 自愿承担的风险 D: 常识性危险
- 3
被告在侵权之诉中才能提出的抗辩有()。 A: A擅自改动产品的抗辩 B: B与有疏忽的抗辩 C: C担保的排除或限制的抗辩 D: D相对疏忽的抗辩
- 4
(产品责任法)美国产品责任诉讼中抗辩的理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