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07
    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由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1吨药材,乙公司付款100万元。乙公司将药材转卖给丙公司,并约定由甲公司向丙公司交付,丙公司收货后3日阿应向乙支付价款120万元。 张某以自有汽车为乙公司的债权提供抵押担保,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约定:“在丙公司不付款时,乙公司有权就出卖该汽车的价款清偿自已的债权。”丙公司收到药材后未依约向、乙公司支付120万元,乙公司向张某主张实现抵押权。 张某见状,便将其汽车赠与知情的刘某。刘某将该汽车作为出资,与不知情的钱某设立丁有限责任公司,并办理完出资手续。 丁公司员工方某驾驶该汽车接送公司客人时,为躲避一辆逆行的摩托车,致汽车受损。方某自行决定以丁公司名义将该车放在戊公司维修,汽车修好后,戊公司要求丁公司支付维修费,否则对汽车行使留置权,丁公司回函请宽限一周。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在刘某依法办理所有出资手续后,该汽车的所有权人为______。
    A: 乙公司
    B: 张某
    C: 刘某
    D: 张菜和刘某共有
    E: 丁公司
  • 举一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