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国有企业2019年境内所得1 000万元,境外所得(均为税后所得)有3笔,其中来自甲国有2笔所得,分别为60万元和51万元,税率分别为40%和15%,来自乙国所得42.5万元,已纳税7.5万元(甲国、乙国均与我国签订了避免重复征税的税 收协定)。该企业境外所得已纳税额采用不分国不分项方法,则2018年该企业应纳所得税( )万元。
A: 250
B: 255
C: 248
D: 246
A: 250
B: 255
C: 248
D: 246
举一反三
- 某国有企业2008年境内所得1 000万元,境外所得(均为税后所得)有3笔,其中来自甲国有2笔所得,分别为60万元和51万元,税率分别为40%和15%,来自乙国所得42.5万元,已纳税7.5万元(甲国、乙国均与我国签订了避免重复征税的税收协定)。则2008年该企业应纳所得税()万元。 未知类型:{'options': ['250', '255', '248', '246'], 'type': 102}
- 中国大学MOOC: 某企业2018年来自境外A国的已纳所得税因超过抵免限额尚未扣除的余额为10万元,2019年在我国境内所得1600万元,来自A国税后所得200万元,在A国已纳所得税额50万元,其在我国汇总缴纳多少所得税?
- 某居民企业2011年来自境外A国分公司的已纳所得税因超过抵免限额尚未扣除的余额为1万元,2012年在我国境内所得160万元,来自A国分公司税后所得20万元,在A国已纳所得税额5万元,其在我国汇总缴纳多少企业所得税。
- 某企业2011年度境内总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为440万元。其设在A国分支机构应税所得240万元,其中生产经营所得200万元,该国规定的税率为40%;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40万元,税率为20%。设在B国分支机构应税所得120万元,其中,生产经营所得80万元,该国税率为30%;财产转让所得40万元,税率为10%。假设境外应税所得与我国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相一致;境外所得均已分别按该国规定的税率缴纳了所得税。计算该企业本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额。
- 北京市某居民企业2017年来自境外A国分公司的已纳所得税因超过抵免限额尚未抵免的余额为1万元。2018年在我国境内所得160万元,来自A国分公司税后所得20万元,在A国已缴纳所得税额5万元,其在我国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万元。 A: 40.25 B: 46.25 C: 41.25 D: 3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