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2006年度境内所得为1000万元,在境外某国所得为200万元。在境外实际缴纳所得税68万元。计算该企业本年应纳所得税。
举一反三
- 某内资企业2005年度来源于境内的生产经营所得为100万元,来源于境外A国分公司生产经营所得(扣除境外已交所得税)20万元,在A国已交所得税6万元,则该企业 2005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为( )。 A: 26.4万元 B: 33万元 C: 33.6万元 D: 35.58万元
- 实训目的:通过实训掌握企业所得税境外所得抵扣税额的核算。案情说明:某居民企业2008年来自境内所得为1600万元,其中包括购买企业债券利息收入20万元,购买国债利息收入15万元;来自境外的所得为500万元,该所得已在境外按20%的税率缴纳了所得税。该企业采用分国(地区)不分项抵扣法计算抵扣所得税,境内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实训要求:(1)计算该企业2008年的境内所得应纳所得税额,并列出计算过程。(2)计算该企业2008年的境外所得应补缴的所得税额,并列出计算过程。(3)计算该企业2008年的应纳所得税总额,并列出计算过程。
- 某公司2018年全年取得境内应纳税所得额1200万元,同期来源于设在A国的分支机构的所得为500万元,该所得已按照A国的税法缴纳了125万元的所得税;来源于设在B国的分支机构的所得为400万元,该所得已按照B斩税法缴纳了160万元的所得税。该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对境外所得实行分国不分项抵扣法计算抵扣所得税。 试算: (1)该公司2018年度境内外所得按税法计算的应纳企业所得税总额为()万元。 (2)该公司2018年度实际应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为()万元。
- 专技天下: 某企业进行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事宜,该企业来源于境内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为200万元,已预缴税款50万元,来源于境外某国税前所得100万元,境外实纳税款20万元,该企业当年汇算清缴应补(退)的税款为( )万元。
- 假设我国居民公司在2013年度来自境内所得8万元.来自境外税后收益2万元。已经在境外缴纳所得税0.5万元。境内外所得税税率分别为25%和20%,则2013年该公司在我国应纳企业所得税为(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