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一反三
- 某企业2006年度境内所得为1000万元,在境外某国所得为200万元。在境外实际缴纳所得税68万元。计算该企业本年应纳所得税。
- 某公司2018年全年取得境内应纳税所得额1200万元,同期来源于设在A国的分支机构的所得为500万元,该所得已按照A国的税法缴纳了125万元的所得税;来源于设在B国的分支机构的所得为400万元,该所得已按照B斩税法缴纳了160万元的所得税。该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对境外所得实行分国不分项抵扣法计算抵扣所得税。 试算: (1)该公司2018年度境内外所得按税法计算的应纳企业所得税总额为()万元。 (2)该公司2018年度实际应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为()万元。
- 某公司2011年度实现利润总额1200万元。其中:从国内联营企业分回投资利润360万元(该联营企业的所得税税率为24%);来自设在A国的分支机构的所得500万元,该所得已按照A国的税法缴纳了125万元所得税:来自设在B国的分支机构的所得400万元,该所得已按照B国的税法缴纳了160 万元的所得税。该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对境外所得实行分国不分项抵扣法计算抵扣所得税。试计算该公司2011年度应纳的所得税税额。
- 某企业2011年度境内总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为440万元。其设在A国分支机构应税所得240万元,其中生产经营所得200万元,该国规定的税率为40%;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40万元,税率为20%。设在B国分支机构应税所得120万元,其中,生产经营所得80万元,该国税率为30%;财产转让所得40万元,税率为10%。假设境外应税所得与我国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相一致;境外所得均已分别按该国规定的税率缴纳了所得税。计算该企业本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额。
- 甲公司 2020 年度境内应纳税所得为 600 万元,境外分公司所得为 100 万元 (人民币,下同),该项所得在境外已缴纳企业所得税税额 20 万元。已知:甲公司适 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25%,已预缴企业所得税税额 60 万元。甲公司汇算清缴 2020 年企业所得税时,应补缴的税款为( )万元。 A: 45 B: 95 C: 90 D: 30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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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国有企业2019年境内所得1 000万元,境外所得(均为税后所得)有3笔,其中来自甲国有2笔所得,分别为60万元和51万元,税率分别为40%和15%,来自乙国所得42.5万元,已纳税7.5万元(甲国、乙国均与我国签订了避免重复征税的税 收协定)。该企业境外所得已纳税额采用不分国不分项方法,则2018年该企业应纳所得税( )万元。 A: 250 B: 255 C: 248 D: 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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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居民企业2017年度投资收益发生120万元,其中境内投资于居民企业分回收益80万元,国库券转让收益15万元,境外投资企业分回收益25万元(被投资企业境外所得税税率20%)。境内生产经营所得30万元,该企业2017年应纳所得税额为()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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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居民企业适用 25% 的企业所得税税率。2017 年该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应纳税收入总额 300 万元,成本费用总额 240 万元。经税务机关检查,收入总额核算不正确,但成本费用总额能够正确核算。税务机关对该企业采用以应税所得率方式核 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为 25%。2017 年该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为( )万元。 A: 30 B: 80 C: 20 D: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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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来源于境外的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款,准予在汇总纳税时,从其应纳税额中扣除,但扣除额不得超过其境外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计算的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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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为居民企业,2020 年度取得境内所得 800 万元、境外所得 100 万元,已在境外缴纳企业所得税税款 20 万元。已知,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25%。计算甲公司2020 年度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A: 800×25% = 200(万元) B: 800×25% - 100×25% = 175(万元) C: (800 + 100)×25% = 225(万元) D: (800 + 100)×25% - 20 = 20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