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新品种权可以授予具有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的任意一植物物种的新品种。
举一反三
- 具备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的植物品种,可以授予植物新品种权。()
- 具备下列条件的植物品种,可以授予植物新品种权 A: 新颖性 B: 特异性 C: 一致性 D: 稳定性
- 申请植物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该属于国家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中列举的植物属或种。授予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该具备(),并具有适当的名称。 A: 新颖性 B: 特异性 C: 一致性 D: 稳定性
- 同时具备()条件和适当命名的植物品种,由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授予植物新品种权,保护植物新品种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 A: 新颖性 B: 特异性 C: 一致性 D: 稳定性
- 授予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不需要具备:() A: 新颖性 B: 特异性 C: 创造性 D: 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