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3%。2018年2月28日,甲公司购入一台需要安装的设备,以银行存款支付设备价款120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15.6万元。3月6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支付装卸费0.6万元。4月10日,设备开始安装,在安装过程中,甲公司发生安装人员工资0.8万元;领用原材料一批,该批原材料的成本为6万元,相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0.78万元,市场价格为6.3万元。设备于2018年6月20日完成安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不考虑其他因素,则甲公司该设备的入账价值为( )万元。 A: 127.4 B: 127.7 C: 128.18 D: 143.78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3%。2018年2月28日,甲公司购入一台需要安装的设备,以银行存款支付设备价款120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15.6万元。3月6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支付装卸费0.6万元。4月10日,设备开始安装,在安装过程中,甲公司发生安装人员工资0.8万元;领用原材料一批,该批原材料的成本为6万元,相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0.78万元,市场价格为6.3万元。设备于2018年6月20日完成安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不考虑其他因素,则甲公司该设备的入账价值为( )万元。 A: 127.4 B: 127.7 C: 128.18 D: 14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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