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规定,当初判认为需进一步进行液化判别时,应采用标准贯入试验判别法进一步判别是否液化及液化程度。( )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规定,当初判认为需进一步进行液化判别时,应采用标准贯入试验判别法进一步判别是否液化及液化程度。( )
已知某建筑场地土层分布如下表所示。为了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01)划分建筑场地类别,测量土层剪切波速的钻孔应达到的深度为( )。 层序 土层名称和性状 层厚(m) 层底深度(m) 1 填土 5 5 2 粉质黏土 10 15 3 中密粉细砂 15 30 4 稍密-中密圆砾 30 60 5 坚硬稳定基岩 A: 15m B: 20m C: 30m D: 60m
已知某建筑场地土层分布如下表所示。为了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01)划分建筑场地类别,测量土层剪切波速的钻孔应达到的深度为( )。 层序 土层名称和性状 层厚(m) 层底深度(m) 1 填土 5 5 2 粉质黏土 10 15 3 中密粉细砂 15 30 4 稍密-中密圆砾 30 60 5 坚硬稳定基岩 A: 15m B: 20m C: 30m D: 60m
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01),关于抗震设防烈度的概念,下列( )是正确的。 A: 设防烈度是按国家规定的权限批准,作为一个工程建设项目抗震设防依据的地震烈度 B: 设防烈度是按国家规定的权限批准,作为一个地区建设项目抗震设防依据的地震烈度 C: 抗震设防烈度是按国家规定的权限批准,按一个建筑重要性确定的地震烈度 D: 设防烈度按国家规定的权限批准,按一个建筑安全等级确定的地震烈度
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01),关于抗震设防烈度的概念,下列( )是正确的。 A: 设防烈度是按国家规定的权限批准,作为一个工程建设项目抗震设防依据的地震烈度 B: 设防烈度是按国家规定的权限批准,作为一个地区建设项目抗震设防依据的地震烈度 C: 抗震设防烈度是按国家规定的权限批准,按一个建筑重要性确定的地震烈度 D: 设防烈度按国家规定的权限批准,按一个建筑安全等级确定的地震烈度
某场地的钻孔资料的剪切波速测试结果见下表,按照《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确定的场地覆盖层厚度和计算得出的土层等效剪切波速vse与下列哪个选项最为接近 波速测试结果 土层序号 土层名称 层底深度(m) 剪切波速(m/s) ① 粉质黏土 2.5 160 ② 粉细砂 7.0 200 ③ -1 残积土 10.5 260 ③ -2 孤石 12.0 700 ③ -3 残积土 15.0 420 ④ 强风化基岩 20.0 550 ⑤ 中风化基岩 A: 10.5m,200m/s B: 13.5m,225m/s C: 15.0m,235m/s D: 15.0m,250m/s
某场地的钻孔资料的剪切波速测试结果见下表,按照《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确定的场地覆盖层厚度和计算得出的土层等效剪切波速vse与下列哪个选项最为接近 波速测试结果 土层序号 土层名称 层底深度(m) 剪切波速(m/s) ① 粉质黏土 2.5 160 ② 粉细砂 7.0 200 ③ -1 残积土 10.5 260 ③ -2 孤石 12.0 700 ③ -3 残积土 15.0 420 ④ 强风化基岩 20.0 550 ⑤ 中风化基岩 A: 10.5m,200m/s B: 13.5m,225m/s C: 15.0m,235m/s D: 15.0m,250m/s
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01)的规定,在下列对抗震设防类别建筑的抗震设防标准阐述中,()是描述甲类建筑的。 A: 一般情况下,地震作用仍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抗震措施应允许比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适当降低,但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时不应降低 B: 地震作用应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其值应按批准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抗震措施,当抗震设防烈度为6~8度时,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当为9度时,应符合比9度抗震设防更高的要求 C: 地震作用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抗震措施,一般情况下,当抗震设防烈度为为6~8度时,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当为9度时,应符合比9度抗震设防更高的要求,地基基础的抗震措施,应符合有关规定 D: 地震作用和抗震措施均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
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01)的规定,在下列对抗震设防类别建筑的抗震设防标准阐述中,()是描述甲类建筑的。 A: 一般情况下,地震作用仍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抗震措施应允许比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适当降低,但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时不应降低 B: 地震作用应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其值应按批准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抗震措施,当抗震设防烈度为6~8度时,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当为9度时,应符合比9度抗震设防更高的要求 C: 地震作用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抗震措施,一般情况下,当抗震设防烈度为为6~8度时,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当为9度时,应符合比9度抗震设防更高的要求,地基基础的抗震措施,应符合有关规定 D: 地震作用和抗震措施均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