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用自营方式建造一条生产线,实际领用工程物资226万元(含增值税);另外领用本公司所生产的产品一批,产品成本为240万元。该产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计税价格为260万元;在建工程人员薪酬148.2万元。假定该生产线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不考虑除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税费。该生产线的入账价值为()万元。 A: 588.2 B: 608.2 C: 558.2 D: 629.8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用自营方式建造一条生产线,实际领用工程物资226万元(含增值税);另外领用本公司所生产的产品一批,产品成本为240万元。该产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计税价格为260万元;在建工程人员薪酬148.2万元。假定该生产线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不考虑除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税费。该生产线的入账价值为()万元。 A: 588.2 B: 608.2 C: 558.2 D: 6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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