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设立、增加、减少或者合并由县人大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举一反三
- 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的局、科等工作部门的设立、增加、减少或者合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报请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 省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合并,应当由省人民政府报请国务院批准,并报省人大常委会备案。
- 自治县、县、市辖区的人民政府的局、科等工作部门的设立、增加、减少或合并,批准机关是()。 A: 本级人民政府 B: 上一级人民政府 C: 上一级人大 D: 上一级人大常委会
- 省级政府在我国国家结构中占有重要地位,关于其职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省级政府有权决定县、乡、民族乡、镇的建置和区域划分 B: 武汉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设立、增加、减少或者合并,报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即可 C: 广东省人民政府有权决定任命本级人民政府秘书长 D: 县、自治县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区公所,作为它的派出机关
-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厅、局、委员会等工作部门的设立、增加、减少或者合并由() A: 本级人民政府报请国务院批准 B: 本级人民政府报请本级人大批准 C: 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D: 省级编制管理办公室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