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企业裁减人员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
B: 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
C: 将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D: 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仍需裁员的,可以裁员
A: 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
B: 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
C: 将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D: 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仍需裁员的,可以裁员
举一反三
- 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需要裁减人员60人,用人单位应提前三十日向()说明情况,听取其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A: 工会 B: 全体职工 C: 工会或者全体职工 D: 劳动局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 《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裁减人员的程序有提前()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将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裁减人员的程序有()。 A: 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 B: 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 C: 将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D: 裁减方案经过劳动行政部门的批准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裁减人员的程序是提前 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将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裁减人员的程序是()。 A: 将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B: 将裁减人员方案在单位张榜公示 C: 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 D: 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