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分设哲学、经济学等10个门类。
举一反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规定:“学位分学士、硕士、博士三级”,我国学位又按照哲学、经济学、法学等()个学科门类授予。 A: 10 B: 11 C: 12 D: 1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规定:“学位分学士、硕士、博士三级”,我国学位又按照哲学、经济学、法学等()个学科门类授予。 A: A10 B: B11 C: C12 D: D13
- 审定各级学位授予单位及其学科、专业是否具备授予学位条件的重要依据是()。 A: 《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 B: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C: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 D: 《关于审定学位授予单位的原则和办法》
- 1997年教育部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学科与专业目录》中,第一次将“( )”作为一级学科放在文学门类之下。 A: 历史学 B: 文艺学 C: 艺术学 D: 戏剧学
- 按照国家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我国高等教育划分为个学科门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