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5-30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19年 6月 1日 对外销售一批商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5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6.5万元。代购货单位垫付相关的运费3万元,增值税税额0.27万元。则甲公司因销售该批商品确认的应收账款的金额为( )万元。
    A: 53
    B: 59.77
    C: 56.5
    D: 59.5
  • 举一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