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继承人王明于2003年去世,其妻王于氏先于其死亡。王明有子王学、王茂,有女王丽、王梅。其长女王丽于2001年死亡,留有一子李芬,一女李玲。现王学与王茂二人因继承王明的遗产发生纠纷,王学以王茂为被告诉至法院。法院受理后,通知王梅、李芬、李玲参加诉讼,王梅表示愿意参加诉讼,但她对于遗产的划分,既不同意王茂的主张,也不同意王学的主张;李芬表示参加诉讼;李玲则表示想继承王的遗产,但不愿意参加诉讼。在此情况下,法院如何列原告?
A: 王学
B: 王梅
C: 李芬
D: 李玲
A: 王学
B: 王梅
C: 李芬
D: 李玲
举一反三
- 被继承人王明春于1997年去世,其妻王张氏先于其死亡。王明春有子王繁学、王繁茂两人,有女王繁丽、王繁梅两人,其长女王繁丽于1996年死亡,留有一子李玉芬,一女李玉玲。现王繁学与王繁茂两人因继承王明春的遗产发生纠纷,王繁学以王繁茂为被告诉诸法院。法院受理此案后,通知王繁梅、李玉芬、李玉玲参加诉讼,王繁梅表示愿意参加诉讼,但她参加诉讼对遗产分划的观点既不同意王繁茂的观点,也不同意王繁学观点,李玉芬表示参加诉讼,李玉玲则表示想继承王明春的遗产,但不愿参加诉讼。在此情况下,本案原告应该是哪些人?() A: A王繁学 B: B王繁梅 C: C李玉芬 D: D李玉玲
- 被继承人王明春于1997年去世,其妻王张氏先于其死亡。王明春有子王繁学、王繁茂两人,有女王繁丽、王繁梅两人,其长女王繁丽于1996年死亡,留有一子李玉芬,一女李玉玲。现王繁学与王繁茂两人因继承王明春的遗产发生纠纷,王繁学以王繁茂为被告诉诸法院。法院受理此案后,通知王繁梅、李玉芬、李玉玲参加诉讼,王繁梅表示愿意参加诉讼,但她参加诉讼对遗产分划的观点既不同意王繁茂的观点,也不同意王繁学观点,李玉芬表示参加诉讼,李玉玲则表示想继承王明春的遗产,但不愿参加诉讼。在此情况下,本案原告应该是哪些人?() A: 王繁学\n B: 王繁梅\n C: 李玉芬\n D: 李玉玲
- 被继承人王明春于1997年去世,其妻王张氏先于其死亡。王明春有子王繁学、王繁茂两人,有女王繁丽、王繁梅两人,其长女王繁丽于1996年死亡,留有一子李玉芬,一女李玉玲。现王繁学与王繁茂两人因继承王明春的遗产发生纠纷,王繁学以王繁茂为被告诉诸法院。法院受理此案后,通知王繁梅、李玉芬、李玉玲参加诉讼,王繁梅表示愿意参加诉讼,但她参加诉讼对遗产分划的观点既不同意王繁茂的观点,也不同意王繁学观点,李玉芬表示参加诉讼,李玉玲则表示想继承王明春的遗产,但不愿参加诉讼。在此情况下,本案原告应该是哪些人?() A: 王繁学 B: 王繁梅 C: 李玉芬 D: 李玉玲
- 案情:被继承人王明于2018年去世,其妻于某先于其死亡。王明有子王树、王林,有女王冰、王雪。其长女王冰于2017年死亡,留有一子李星,一女李月。现王树、王林二人因继承王明的遗产发生纠纷,王树以王林为被告诉至法院。法院受理后,通知王雪、李星、李月参加诉讼,王雪表示愿意参加诉讼;李星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李月则表示想继承王明的遗产,但不愿参加诉讼。问题:本案如何确定当事人?为什么?
- 王某早年丧妻,留有二子,王虎和王豹。长子王虎与钟晓结婚,生育二子王青、王山。次子王豹与李玲结婚,育有一子王牛牛,一女王妞妞。2005年6月9日王虎病逝,钟晓携二子改嫁,但仍一直对公公王某尽主要赡养义务。2009年11月23日,王豹与王某驾驶汽车外出旅游,途中汽车坠入山崖,二人遇难,但无法确定死亡先后。经查,王某有遗产18万元未立遗嘱。现钟晓与李玲为继承遗产发生争议。根据继承法原理,李玲最终可分( ) A: 2万元 B: 3万元 C: 4万元 D: 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