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早年丧妻,留有二子,王虎和王豹。长子王虎与钟晓结婚,生育二子王青、王山。次子王豹与李玲结婚,育有一子王牛牛,一女王妞妞。2005年6月9日王虎病逝,钟晓携二子改嫁,但仍一直对公公王某尽主要赡养义务。2009年11月23日,王豹与王某驾驶汽车外出旅游,途中汽车坠入山崖,二人遇难,但无法确定死亡先后。经查,王某有遗产18万元未立遗嘱。现钟晓与李玲为继承遗产发生争议。根据继承法原理,李玲最终可分( )
A: 2万元
B: 3万元
C: 4万元
D: 6万元
A: 2万元
B: 3万元
C: 4万元
D: 6万元
举一反三
- 被继承人王明于2003年去世,其妻王于氏先于其死亡。王明有子王学、王茂,有女王丽、王梅。其长女王丽于2001年死亡,留有一子李芬,一女李玲。现王学与王茂二人因继承王明的遗产发生纠纷,王学以王茂为被告诉至法院。法院受理后,通知王梅、李芬、李玲参加诉讼,王梅表示愿意参加诉讼,但她对于遗产的划分,既不同意王茂的主张,也不同意王学的主张;李芬表示参加诉讼;李玲则表示想继承王的遗产,但不愿意参加诉讼。在此情况下,法院如何列原告? A: 王学 B: 王梅 C: 李芬 D: 李玲
- 王某立下遗嘱,写明其10万元存款由长子王大继承3万元,次子王二继承7万元。王大见到遗嘱后,偷偷将其和王二的继承数额均改为5万元。在分割遗产时,王二发现遗嘱被王大篡改,并以此为由称王大已丧失继承权,不能继承王某的遗产。请问:王大是否丧失了继承权() A: 王大不一定会丧失继承权 B: 王大必然会丧失继承权 C: 王大偷改继承数额,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行为 D: 王大偷改遗嘱属于情节严重的行为,会因此丧失继承权
- 案情:被继承人王明于2018年去世,其妻于某先于其死亡。王明有子王树、王林,有女王冰、王雪。其长女王冰于2017年死亡,留有一子李星,一女李月。现王树、王林二人因继承王明的遗产发生纠纷,王树以王林为被告诉至法院。法院受理后,通知王雪、李星、李月参加诉讼,王雪表示愿意参加诉讼;李星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李月则表示想继承王明的遗产,但不愿参加诉讼。问题:本案如何确定当事人?为什么?
- 王某与李某系夫妻,二人带女儿外出旅游,发生车祸,王某与女儿当场死亡,李某在被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王某与其女儿无法确定死亡的先后时间。经查,王某和李某还有一个正在上大学的儿子。下列哪些选项是准确的?( ) A: 推定王某先于女儿死亡 B: 王某的遗产直接由女儿和儿子继承 C: 王某和李某之间互不继承 D: 王某的遗产有李某、女儿和儿子实行分割
- 作家王某与艺术家江某结婚。生有一子王林,两女王英、王玲,儿子王林、大女儿王英均已成家,各生一子王强、李勇。1990年王林因公牺牲,儿媳带着王强同两位老人共同生活,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1995年王某去世,王某的遗产继承人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