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认为劳动者试用期工作不合格,可以同劳动者再次约定试用期。
举一反三
- 用人单位认为劳动者试用期工作不合格,可以同劳动者再次约定试用期。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期限为 2 年,如果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试用期是 6 个月,试用期内的月工资为 1000 元,试用期满后的月工资为 1500元,如果劳动者在该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了 6 个月的试用期工作,而且用人单位按照合同规定支付了试用期的全部工资, 请问:如果违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最多可以约定试用期的期限为多长?
-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考察期。关于试用期,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可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B: 试用期和学徒期可以同时约定,但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一年,见习期和试用期也可以同时约定。 C: 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时改变劳动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 D: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A: 劳动者试用期月工资 B: 劳动者试用期月工资的2倍 C: 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 D: 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的2倍
- 关于试用期,说法不正确的是:() A: 试用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B: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C: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个试用期 D: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的二倍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