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一般在毕业后一年内安置完毕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不予安置:
A: 身有残疾,患有传染病或严重疾病者
B: 未能取得毕业证和职业资格证者
C: 不服从学院推荐安置去向者
D: 严重违法违纪者
E: 自主择业者
A: 身有残疾,患有传染病或严重疾病者
B: 未能取得毕业证和职业资格证者
C: 不服从学院推荐安置去向者
D: 严重违法违纪者
E: 自主择业者
举一反三
- 高校毕业生择业期限()年。 A: 自毕业之日一年内 B: 自毕业之日两年内 C: 自毕业之日三年内 D: 自毕业之日四年内
- 高等学校毕业遗失毕业证书后,由本人向原毕业学校申请,学校查有实据者可开具“毕业证明书”, 补发毕业证书。
- ()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A: 未取得毕业资格者 B: 受到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者 C: 考试作弊者 D: 以上都不是
- 在校期间有下列哪个情形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A: 违反国家法律、校规校纪受到行政拘留或记过以上(包括记过)处分者 B: 未取得毕业资格者 C: 虽取得毕业资格,但专业核心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低于1.0者 D: 所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不足1.8者
- 凡在天津市高职院校毕业的毕业生,毕业( )内与天津市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毕业生,准予在津落户。 A: 半年内 B: 一年内 C: 一年半内 D: 两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