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的合同工期是判定承包人提前或延误竣工的标准。订立合同时约定的合同工期概念应为,从()的日历天数计算。
举一反三
- 施工合同采用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专用条件中约定完成工程的时间为500天,缺陷通知期为365天。施工过程中,经工程师批准顺延工期38天,则判定承包人提前或延误竣工的时间应为( )
- 按照施工合同的规定,从开工之日起至()止的日历天数为承包人的施工期,据此与合同工期比较判定承包人是提前竣丁还是延误竣工。 A: 承包人提请竣工验收前自检合格日 B: 承包人提供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日 C: 开始竣工检验日 D: 竣工验收合格工程师在检验记录签字日
- 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中的合同工期应填写()。 A: 实际施工天数 B: 总日历天数 C: 预计竣工日期 D: 扣除节假日后的总日历天数
- 施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是中标书中已注明( )的投标工期。 A: 招标文件要求 B: 发包人接受 C: 工程师确认 D: 承包人希望
- 因承建单位违反合同导致工程竣工时间延长,监理单位 (16) 。关于信息工程实施合同工期的叙述,不正确的是 (17) 。由于承包商的原因导致监理单位延长了监理服务的时间,此工作内容应属于 (18) 。 A: 在合同协议书内应明确注明开工日期 B: 在合同协议书内应明确注明竣工日期 C: 在合同协议书内应明确注明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D: 通过招标选择承包人的项目,其合同工期天数就是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天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