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以自有汽车一辆作价50万出资,与钱某、孙某等人成立保卫萝卜有限责任公司,赵某的该行为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举一反三
- 我国公民赵某拍卖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复印件,取得收入42000元。下列关于赵某取得上述收入的说法,正确的有()。 A: 赵某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B: 赵某应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C: 赵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4704元 D: 赵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6720元
- 下列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有()。 A: 赵某持有的甲公司股权被司法强制过户取得的所得 B: 钱某终止投资,从被投资方乙企业收回的款项 C: 孙某转让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取得所得 D: 李某转让持有的国债取得所得
- 34.下列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有( )。 A: 赵某持有的甲公司股权被司法强制过户取得的所得 B: 钱某终止投资,从被投资方乙企业收回的款项 C: 孙某转让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取得所得 D: 李某转让持有的国债取得所得
- 30.下列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有()。 A: 赵某持有的甲公司股权被司法强制过户取得的所得 B: 钱某终止投资,从被投资方乙企业收回的款项 C: 孙某转让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取得所得 D: 李某转让持有的国债取得所得
- 赵某、钱某和孙某计划设立一家以商品批发为主的有限责任公司,由赵某制定了公司章 程。其中规定:赵某以劳务作为出资,作价人民币10万元;钱某以商品房一幢作为出资,作价人民币20万元;孙某以所掌握的客户来源作价15万元人民币,由赵某为董事长,钱、孙为副董事长;不设股东会、监事,董事会为最高权力机关,公司盈利平均分配。请问:该公司三名股东的设立行为是否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