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4
    【单选题】龙某是威盛公司的财务总监,属于公司高管,其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实行的是不定时工作制。但是,威盛公司并未就其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审批。劳动合同终止后,龙某申请劳动仲裁。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 公司高管人员属于可以适用不定时工作制的人员范围 B.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应当取得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 C. 龙某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未进行行政审批,该约定无效 D. 龙某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不违反强制规定,该约定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