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二 甲卷烟厂委托乙卷烟厂将一批价值1000万元的烟叶加工成烟丝 协议规定加工费800万元 加工的烟丝运回甲卷烟厂后继续加工成甲类卷烟 加工成本 分摊费用共700万元 该批卷烟全部出售 售价仍为7000万元 不含增值税 方案三 甲卷烟厂委托乙卷烟厂将
举一反三
- 甲卷烟厂3月从某烟丝厂购进已税烟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烟丝购进成本为160万元。当月委托乙企业将该批烟丝加工成甲类卷烟800箱(250条/箱,200支/条),当月加工完毕,甲公司将卷烟全部收回,乙企业收取不含税加工费20万元。已知烟丝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30%,甲类卷烟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56%加0.003元/支。乙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万元
- 甲卷烟厂购进一批烟叶,委托乙卷烟厂为其加工一批烟丝,该批烟叶的成本为30万元,乙卷烟厂收取加工费5万元,乙卷烟厂无同类烟丝售价。甲卷烟厂提货时乙卷烟厂应代收代缴多少消费税? (以上价格均为不含税价格,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
- 【计算题】A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6月发生如下业务: 1、生产并销售乙类卷烟500箱,每标准箱售价1.25万元(不含税); 2、委托B卷烟厂加工成烟丝,提供烟叶的成本为40万元,加工收回烟丝,支付加工费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30万元,增值税3.9万元; 3、收回烟丝的50%以45万元的价格(不高于原来的计税价格)对外销售,余下的50%用于连续加工成甲类卷烟400标准箱出售,每标准箱售价2万元(不含税)。 (注:甲类卷烟比例税率56%,乙类卷烟36%,150元/箱,0.6元/条,每条调拨价格70元以上,为甲类卷烟,每条调拨价格70元以下为乙类卷烟,烟丝消费税率为30%) 要求 (1)A卷烟厂应纳消费税税额 (2)计算B卷烟厂代收代缴消费税 (5.0分)
- 甲卷烟厂购进一批烟叶,委托乙卷烟厂为其加工一批烟丝,该批烟叶的成本为30万元,乙卷烟厂收入加工费5万元,乙卷烟厂无同类烟丝售价。甲卷烟厂提货时乙卷烟厂代收代缴了消费税,该批烟丝收回后,甲卷烟厂将其中的80%以45万元对外销售,甲卷烟厂销售该批烟丝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消费税为()万元。(以上价格均为不含税价格) A: 0 B: 1.5 C: 5 D: 15
- 3 A卷姻厂2019年6月份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 6月5日购买一批烟叶 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10万元 增 2 6月15日 将8月5日购进的烟叶发往B烟厂 委托B烟厂加工烟 发票注明的支付加工费4万元 税款5200 元 3 A卷烟厂收回烟丝后领用一半用于卷烟生产 另一半用于直接对外 18万元 增值税23400元 4 6月25日 A卷烟厂销售卷烟100箱 每箱不含税售价5000元 款 5 B烟厂无同类烟丝销售价格 要求 计算该厂当期应纳的消费税 并分别为A B烟厂作账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