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购进的货物等已到达并验收入库,但尚未收到增值税扣税凭证并未付款的,应在月末按货物清单或相关合同协议上的价格暂估入账,不需要将增值税的进项税额暂估入账
举一反三
- 一般纳税人购进的货物等已到达并验收入库,但尚未收到增值税扣税凭证并未付款的,应在月末按货物清单或相关合同协议上的价格暂估入账,不需要将增值税的进项税额暂估入账。下月初,用红字冲销原暂估入账金额,待取得相关增值税扣税凭证并经认证后,按应计入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的金额,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应付金额,贷记“应付账款”等科目。
- 智慧职教: 企业购进的货物等已到达并验收入库,但尚未收到增值税扣税凭证的,月末不需要将增值税的进项税额暂估入账。
- 企业对于已验收入库但未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存货,应在月末按照暂估价值计算进项税额并登记入账
- 2019年6月30日,甲公司购进原材料一批,已验收入库,但尚未收到增值税扣税凭证,款项也未支付,材料清单列明原材料售价260 000元。,月末,暂估入库,请编制会计分录
- 对于货款尚未支付,材料已经验收入库,但月末仍未收到相关发票凭证,正确的处理方法有( )。 A: 月末先暂估入账 B: 等到收到相关发票账单后再做账务处理 C: 月末不能入账,待实际收到时入账 D: 下月初将暂估金额冲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