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职教: 企业购进的货物等已到达并验收入库,但尚未收到增值税扣税凭证的,月末不需要将增值税的进项税额暂估入账。
举一反三
- 一般纳税人购进的货物等已到达并验收入库,但尚未收到增值税扣税凭证并未付款的,应在月末按货物清单或相关合同协议上的价格暂估入账,不需要将增值税的进项税额暂估入账
- 一般纳税人购进的货物等已到达并验收入库,但尚未收到增值税扣税凭证并未付款的,应在月末按货物清单或相关合同协议上的价格暂估入账,不需要将增值税的进项税额暂估入账。下月初,用红字冲销原暂估入账金额,待取得相关增值税扣税凭证并经认证后,按应计入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的金额,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应付金额,贷记“应付账款”等科目。
- 企业对于已验收入库但未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存货,应在月末按照暂估价值计算进项税额并登记入账
- 2019年6月30日,甲公司购进原材料一批,已验收入库,但尚未收到增值税扣税凭证,款项也未支付,材料清单列明原材料售价260 000元。,月末,暂估入库,请编制会计分录
- 某工业企业材料的日常核算按实际成本计价。该企业发生以下业务: 1)从本地购入原材料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材料价款是40000元,增值税额为5200元,材料已验收入库,发票账单等结算凭证已收到,价税款已通过银行支付。 2)从外地采购原材料一批,发票账单等结算凭证已到,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材料价款是20000元,增值税额2600元,价税款已通过支付,材料尚未到达。 3)上述在途材料已经到达,并如数验收入库。 4)从外地购入原材料一批,材料已验收入库,月末结算凭证未到,货款尚未支付,暂估价25000元。 5)次月5日,收到上述结算凭证并支付货款26000元及增值税额3380元。 6)根据合同规定,预付材料款50000元。 7)第6)项业务购买的材料运到并验收入库,收到发票账单等结算凭证,材料价款80000元,增值税额10400元,补付余款40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