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4
    【资料题】转关运输 1.某新设立的外商独资经营企业(属于国家鼓励发展产业项目)为生产产品在国内销售,经商务主管部门批准,并在海关备案,在其投资总额内从境外购买生产设备若干台进口。在海关依法查验该批进口设备时,陪同查验人员开拆包装时不慎,将其中一台设备的一个部件损坏,并在查验记录上注明。然后该企业又同一供货商签订合同,购买生产原料一批(允许类商品)同时进口,其中30%加工产品内销,50%加工产品返销境外,20%加工产品结转给另一直属关区的其他加工贸易企业继续加工产品后销往境外。料件进口前,该企业已向海关办妥加工贸易合同备案手续和深加工结转手续。在海关监管期内,该企业为调整产业结构,将进口的加工设备出售给另一内资企业。根据上述案例,选择回到下列问题。 (1)如果该进口设备未列入《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该企业应该: A、在设备进口前,向海关申领《征免税证明》,进口报关时,报关单的贸易方式栏填“外资设备物品”代码(2225);征免性质栏,填“鼓 鼓励项目 ”代码(789);凭《征免税证明》免税进口 B、以“加工贸易设备”的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照章缴纳进口税费 C、以加工贸易“不作价设备”
  • 举一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