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张来武与张小京因继承李斌的遗产而到法院进行诉讼, 原告张来武向法院提供了一份李斌亲笔书写的遗书, 证明让其继承李斌的全部遗产, 被告张小京则根据该遗嘱的笔迹特征, 认为该遗嘱的笔迹不是李斌的笔迹, 因此该遗嘱是伪造的。 问: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本案中的遗嘱属于何种证据, 为什么?
举一反三
- 2014年张某与李某结婚,2015年12月张某父亲去世,去世时留有遗嘱,遗嘱指定张某继承其遗产三室两厅房屋一套,该房屋()
- 张某在遗嘱中指明将与妻共有的房屋和存款交由长子继承,张某去世后,其长子依遗嘱要求继承房屋和存款,其母和妹妹不同意,因此()。 A: 张的长子可依遗嘱继承财产 B: 遗嘱无效 C: 遗嘱部分无效 D: 张某的遗产应由其妻一人继承
- 张三在2001年5月立下遗嘱,将其遗产一半由其儿子张小三继承。张三今年不幸死亡,现在张三的继承人对张小三的权利发生纠纷,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 由于遗嘱时间已经超过2年,张小三因遗嘱而取得的权利已经消灭 B: 张小三只可以依遗嘱继承张三遗产的一半 C: 张小三不仅可以依遗嘱继承张三遗产的一半,还可以按照法定继承分得另一半遗产的一部分 D: 张小三只能按照法定继承其父亲的遗产
- 根据《继承法》,伪造、篡改遗嘱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遗嘱继承人丧失遗嘱继承权的,原该继承人所用继承的遗产按( )处理。
- 遗嘱继承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遗嘱中指定的由该继承人继承的遗产份额应当由()继承。 A: 其他遗嘱继承人 B: 该遗嘱继承人的子女 C: 该遗嘱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 D: 遗嘱人的法定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