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01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已确认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药品采取紧急控制措施后组织鉴定的期限是
    A: 自收到药品检验机构检验结果之日起7日内
    B: 在7日内
    C: 自药品检验报告发出之日起15日内
    D: 在5日内
    E: 自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5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