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音乐表演的二度创作要遵从的原则是( )
A: 作曲家的创作意愿要遵从于表演者的意愿
B: 追求表演者的自我表演和自由表达
C: 历史原貌与时代风格的完美融合
D: 再现与创意的高度统一
A: 作曲家的创作意愿要遵从于表演者的意愿
B: 追求表演者的自我表演和自由表达
C: 历史原貌与时代风格的完美融合
D: 再现与创意的高度统一
举一反三
- 我们所说的表演要忠实于作曲家的原作,就是要求( ) A: 表演要原样的再现作曲家的原作 B: 表演要忠实于作品表现对象的风格 C: 表演要忠实于作品所属的时代风格 D: 表演要忠实于作曲家的个人风格
- 音乐表演的二度创作并不是要完全重新的创作音乐作品。( )
- 任何表演者都只是他所表演的艺术作品的表现者,不参与艺术作品的创作。
- 针对表演“真实性”的问题,彼得·凯维从哲学角度提出了( )。 A: 忠实于表演者个人原创性的、而非仿效的表演方式。 B: 忠于作曲家的表演意图 C: 忠于作曲家生活时代的表演音响 D: 忠于作曲家生活时代的表演实践
- 关于表演权和表演者权,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 A: 表演权就是表演者权 B: 表演权属于狭义的著作权;表演者权属于邻接权 C: 表演权的客体是作品;表演者权的客体是表演 D: 表演权和表演者权的保护期限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