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违纪记分管理办法》规定,每一个公历年为一个记分周期,在违纪记分分值的计算中规定:() ①分值未达15分的船员,该周期内的分值转入下一个周期 ②分值未达15分的船员,该周期内的分值不转入下一个周期 ③分值未达15分的船员,经培训后,记分从新开始 ④分值满15分的船员,该周期内的分值转入下一个周期 ⑤分值满15分的船员,经培训、考试后记分从新开始
A: ①+⑤
B: ②+④
C: ②+⑤
D: ③+④
A: ①+⑤
B: ②+④
C: ②+⑤
D: ③+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