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出现早测、迟测时间在()以上,又无自记仪器代替时,该定时记录按缺测处理。
举一反三
- 人工观测定时记录缺测及迟测、早测时,凡是有自动观测记录的均用自动观测记录代替;无自动观测记录、有自记仪器的项目,应用订正后的自记记录代替;无自记仪器的项目,应在一小时或以内(以02、08、14、20时00分为准)进行补测。
- 下面有关缺测处理正确的一项是(). A: 温度表水银柱发生中断时,一律按缺测处理 B: 温度表酒精柱发生中断时,一般按缺测处理 C: 定时风速记录缺测但有风向时,则风向亦按缺测处理;有风速而无风向时,则风速照记,风向记"-" D: 天气现象的开始时间缺测测时,只记终止时间;终止时间缺测时,只记开始时间;起止时间都缺测,该现象符号加括号。
- 一旬中某定时的记录缺测()时,各定时按实有记录作旬统计。缺测三次或以上时,该旬不作旬统计,按()处理。
- 降水自记记录有缺测时,缺测时段人工观测的定时降水量记录应参加各时段年()降水量及开始时间的挑选。
- 自动观测定时数据有缺测时,基准站用()代替;其他站一般时次不进行补测,仅在02、08、14、20时4个定时和规定编发气象观测报告的时次,()、()、()、()、()、()记录缺测时,用现有人工观测仪器或()、()等在正点后()分钟内进行补测;超过()分钟时不进行补测,该时数据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