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观测定时记录缺测及迟测、早测时,凡是有自动观测记录的均用自动观测记录代替;无自动观测记录、有自记仪器的项目,应用订正后的自记记录代替;无自记仪器的项目,应在一小时或以内(以02、08、14、20时00分为准)进行补测。
举一反三
- 自动站观测资料缺测的,均不能用自记记录代替。
- 当自动站风的观测记录缺测,用其它测风仪器观测记录代替时,风向须将其方位转换为(),小数();若风速≤0.2m/s时,风速(),风向记()。当人工站风向风速缺测,用自动站记录代替时,风向()。
- 凡出现早测、迟测时间在()以上,又无自记仪器代替时,该定时记录按缺测处理。
- 观测编报输入规定中,若人工站观测风向缺测,用自动站记录代替时,可直接输入(),若为自动站风向记录缺测,用人工站观测风向代替时,可直接输入()。
- 自动观测定时数据有缺测时,基准站用()代替;其他站一般时次不进行补测,仅在02、08、14、20时4个定时和规定编发气象观测报告的时次,()、()、()、()、()、()记录缺测时,用现有人工观测仪器或()、()等在正点后()分钟内进行补测;超过()分钟时不进行补测,该时数据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