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07
    人工观测定时记录缺测及迟测、早测时,凡是有自动观测记录的均用自动观测记录代替;无自动观测记录、有自记仪器的项目,应用订正后的自记记录代替;无自记仪器的项目,应在一小时或以内(以02、08、14、20时00分为准)进行补测。